這是。從小他就自認「火熱 的心靈像是一匹難以駕馭的野馬,渴慕尋找天地間的一點共鳴。」從愛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醫學系畢業後,他接受一位老太太的資助,在二十二歲時來到台灣,他愛台灣的靈魂。當時台灣正流行著瘟疫─瘧疾、鼠疫、血吸蟲等病,他常看到綁著紅色頭巾的乩童或道士,胡亂開藥方給病人;因為迷信,他決定要在這片無知的曠野中,踩出一條別人所沒有走過的路。後來在1871年,台灣南部一些暴民攻擊醫院,梅森便轉移陣地到廈門,繼續他對中國靈魂的熱愛。
「玉瓶」它是盛香膏的器皿,為一種半透明之玉石所製成的,用的時候須將瓶口打破才可使香膏流出,又必需同時用完。「真哪噠」:”真”原文(πιστικη) Pistike,這個的字是由希臘文「物質」(πιστοs)pistos而來,有「純正之意」,而非參雜其他物質之香膏,真哪噠香膏是從一種東印度稀有植物的根莖提煉出來的芬芳油膏,非常昂貴。聖經說這一玉瓶真哪噠香膏值『30兩銀子』,在英文NIV版本翻譯是more than a year’s wages超出於當時一年的工資。換成今天的錢計算,如果以一個月薪水30,000元來換算、一年的薪資就是36萬。馬利亞把這一瓶「真哪噠」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門徒們認為這是枉費,你們認為呢?我相信我們和門徒一樣,都認為這是一種枉費的舉動。『枉費』是什麼,就是全部變成損失、成了毀壞的意思。所以對馬利亞不滿的那些人,起先他們不過是批評,後來v5說「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 親愛的弟兄姐妹,「值得」或「枉費」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在那裡,在於有沒有『愛』的這件事上,有『愛』就值得,沒有『愛』就枉費。因為『愛』,你做什麼都會有動力;因為『愛』,你就會願意不計代價、甚至還巴不得還要付出的更多。馬利亞因為愛耶穌的緣故,她就甘心情願的都獻給耶穌;因為愛耶穌的緣故,凡是作在耶穌身上的她都認為是值得的。史懷哲博士,他也是因為愛主的緣故,將一切都獻給了主,他是德裔法國人,是一個敬虔的基督徒,他擁有哲學、神學、醫學、音樂等四個博士學位,25歲已是斯特拉斯堡尼古拉教堂的牧師,在29歲那年的聖靈降臨節的早上,他看到了一本巴黎宣教師協會的刊物,書中全是寫有關非洲叢林需要醫療服務的呼籲,其中有一篇題為「剛果區宣教工作的需要」,因著這篇文章,史懷哲回應上帝的呼召,口裡跟著文章唸道:「當主耶穌點頭示意的時候,懂得說:『主啊!我要跟隨您』的人,就是我們需要的人。……」,並於三十八歲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之後,以牧師與醫生的身分進入非洲。當他做出這樣的決定時,許多人覺得可惜!這樣具有四個學位的人,竟然要去服務這些非洲的原住民。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今天我們要再一次來思想十字架對我們到底有什麼意義,十字架多重?很重嗎?還是不太重?到底重的十字架是好還是不好?在Mil Gibson導演的The Passion of Christ電影裡,耶穌的十字架重到讓祂扛不住、祂跌倒,所以羅馬兵丁就強迫一個在旁邊看熱鬧的人幫祂扛十字架,那個人叫作什麼名字?西門。西門是哪裡的人?古利奈人。古利奈是位於哪裡?在北非的利比亞(Libya)。他是利比亞的非洲人來耶路撒冷看熱鬧,結果被羅馬兵丁抓去當公差,幫耶穌背那個很重的十字架,古利奈人可以說是全世界唯一真的是背起主的十字架的人。對於所背的十字架,有的人覺得太重了,因此向神討價還價說:「耶穌啊,這個十字架可不可以弄輕一點?」有一個人很聰明,他會跟耶穌討價還價,他想:「我的十字架有一點重耶,想點辦法吧?」於是他把十字架鋸短一點,「這樣好一點了」,大家都背得很辛苦,他看起輕鬆多了,過了一會,他還是覺得有點重,「看來可以再鋸短一點」,於是他又鋸掉一些。並且心中暗暗的高興著:「感謝主,耶穌並沒有說不可以呢」,他真是越走越輕鬆,終於走到路的盡頭了,喔喔,盡頭的前面有斷崖需要靠十字架才能橫跨過去,眼看到別人紛紛用自己所背的十字架走過去了,而他的十字架因為太短跨不過去,他覺得非常的懊悔和難過。十字架的英文是Cross,Cross太短的時候就無法cross(跨過)。耶穌說:「好吧,我再給你一個比較長和重的十字架,讓你可以跨過去。」十字架太重好嗎?還是輕一點比較好?太輕如果到時候過不去,那就很冤枉了,背了半天的十字架,結果卻過不去,不是白背了嗎。這是今天的經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有一個地方,他們每年都表演復活節的戲碼,飾演耶穌的那個人,就扛著十字架演出,每一年都是如此,演完後十字架就被放在後台,有一天一對夫婦到後台參觀,丈夫以為那個十字架必定是看起來很重、裡面是空心的,所以他請妻子幫忙照一張他扛著十字架的照片」,當他走到十字架旁邊一扛,發現連扛都扛不起來,他訝異的說:「這個十字架怎麼那麼重!」他的朋友是飾演耶穌的,他跑去跟那個朋友說:「你要演耶穌何必把十字架弄的那麼重呢?」那個朋友講一了句話:「If I didn’t feel the weight, I couldn’t play the role.(我如果沒有感受到十字架的重量,我就演不好耶穌的角色。)」
釘十字架是極羞辱的事,但是擺在前面的是極大的喜悅,聖經這樣說:「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羞辱之後有喜樂,所以祂願意忍受這樣的羞辱。我們是否能夠看見,當我們背十字架的時候,我們同樣也有這樣的掙扎,我们要是沒有信心的眼睛看見未來的榮耀和喜樂時,我們只能看到愚拙軟弱卑微羞辱的一面,那樣我们可能不會想要背十字架,「我為何要背十字架?」英文這樣說:「No Cross No Crown(沒有十架沒有冠冕)」。很多人信了耶穌之後,他希望馬上享受冠冕,但是他不知道,沒有經過十字架的痛苦,就沒有辦法得到冠冕的快樂,這是必經的過程。
Ⅳ、十字架的意義
到底十字架對每個不同的人有什麼不同的意義呢?有一位十七世紀的荷蘭畫家畫了一幅很有名的作品,這幅作品是銅版畫,是畫了以後可以再一直印刷的銅版畫作,畫家想要把當時與耶穌被釘十架有關的人都予以入畫,我們來看這幅畫作中的幾種人物,十字架對他們的意義。這位畫家叫作Rembrandt林布蘭(1606-1669),就是畫浪子回頭故事的那位,他大概算是與米開朗基羅和達文奇並列三大出名的藝術家,他們的畫各有其獨特處,通常他們在畫作上只簽名字,不必簽姓,因為大家一看到他們的畫,就認得出來,這是很特別的。他也畫了很多彩色的名畫,只是這張畫是黑白的銅版作品。我們一起來仔細看這幅作品,畫中左側的人群裡好像有一個人就是Rembrandt本人,因為他畫過很多自畫像,只是都是不同年紀時畫的,而畫中的這個人就長的很像Rembrandt本人。大家覺得奇怪,「為什麼他要把自己畫在畫裡,他不是十七世紀的人嗎?」有人說:「因為他是基督徒,他知道因著自己的罪,讓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也在其中。」如果你參加了這禮拜五的受難聯合禱告會,你會記得我們唱了一首詩歌,歌名是「你是否也在那裡?」(Were you there?) Rembrandt的回答是:「我在場,我在那裡領受主的恩典。」在這幅銅版畫裡面我們看到主要的角色,就是耶穌。這幅畫的周圍都是灰暗的,只有中間被天上光照到的地方才是明亮的,除了耶穌以外,這當中有一些人是在光明中,也有一些人是在黑暗裡,一左一右的兩個強盜,一個在光中,另一個在暗裡。Rembrandt用這樣來表示,雖然黑暗看似掌權,但是上帝還是在那裡,上帝還是關心祂的兒子為世人贖罪。右邊的強盜在死前最後一分鐘悔改,他向耶穌認錯,左邊的強盜還是不悔改,所以最後的命運就在這裡決定,一個在光明中,另一個在黑暗裡,這是Rembrandt用他的畫來表示當時不同的人,對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不同的反應和不同的關係。對耶穌基督來講,祂是為了世人捨棄自己,完全順服上帝,聖經這樣說:「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這是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最大的意義。
對我們來說,雖然現在我們沒有辦法去背耶穌的十字架,可是我們還是可以背十字架,在我們的生活中「背十字架」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要背十字架嗎?西門是背一次就解決了,耶穌在這裡卻是說天天背,所以這不是一次就好了,而是一輩子,到底對我們來講有什麼意義呢?什麼叫作天天背十字架?有的姊妹就是這樣天天背十字架(掛十架項鍊),不要笑,至少她還敢把十字架掛在脖子上,這樣的背十字架還算輕鬆,就是幾兩重的項鍊裝飾,英文這樣講:「It’s easy to hang a cross on your neck, but tough to hang your neck on a cross.(十架掛頸項容易,頸項掛十架艱難。)」要把你的身體掛在十字架上不容易,那個十字架不是小小的,是大大的,你先要扛那個十字架,到最後你自己要掛在十字架上,那就不是那麼容易。其實除了西門以外,在菲律賓有一個人,每年都背十字架,甚至讓人家釘上十字架,現在變成菲律賓的觀光賣點,從1961年開始,這個人是一個靠信心祈禱、為人醫病的人(a faith-healer),他為了要得到更強的能力,所以他們每年復活節都會演這齣戲碼,之後,他說這些只是演戲不算真的,要真正的把我釘十字架,真的用釘子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並且公開演出,這變成全世界都知道的表演,每年到了復活節的時候(到今年還是照常這樣做)他们必定演出,那個地方是San Pedro Cutud,是在菲律賓的Pampanga省裡面一個鄉下的地方,每年都有這樣背十字架、釘十字架的演出。第一個人叫作Arsenio Añoza,從1961年開始被釘,這個人到1993年才過世,很奇怪,他每年都被人家釘十字架,但是後來都沒有事。他們說釘子要先用酒精浸泡才不會感染,真的把釘子釘穿過手骨,當然還要用繩子綁,腳下有一塊支撐踏板,他真的每年都背/釘十字架。總之這是一個演出,對我們基督徒來講,既不是帶個項鍊掛在脖子上,也不是像這個菲律賓人每年表演一次,是要天天背十字架,到底天天背十字架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要從聖經找出一些跟這個有關的經文。背十字架有兩個意義,一個意義是,一定要釘上去的人才要背十字架,所以釘十字架和背十字架是相同的意思,背是過程,釘是結局,背十字架的目的是要讓人釘十字架。在聖經裡有時會說釘十字架,有時候會說背十字架,這兩個意思不太一樣,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對外在的世界來講,也有一個改變。聖經這樣講:「…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所以一方面我被釘十字架,另一方面,則是世界被釘十字架,英文叫作dare to be different,就是說,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因為別人怎樣做我也照著做,我會分辨什麼是上帝要我做的樣子,敢跟別人不同。所以對我而言,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對世界來講,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要先對世界死心,經過一段時間世界才會對我死心,因為世界會一直邀請我們參與我們本來參與的活動,就是本來我們還沒信耶穌以前的各種活動,但是當你跟隨耶穌之後,因為你要脫離原有的舊人,所以你開始改變,對你來講,這個世界所做的事情你已經不再做了,世界已經死了,但是世界對你還不死心,還會向你招手邀約,還得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世界才會對你死心,到他們開始連找你都不找的時候,那才是「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舉一個例子,如果你已前是打麻將的,現在你信了耶穌,你感受到這樣賭博不好,所以對你來講,你把麻將釘十字架,跟它說:「從今天開始我不賭博,我不打麻將。」但是那些牌友,他們還不知道你已經不打了,所以又打電話來約你:「三缺一耶,來參一腳吧。」他們還會再找你,找到每次你都不去,人家才會覺得「那個人找他沒有用啦,他不打麻將了。」到那個時候,就麻將來講,你已經死了,所以「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會比較慢出來,「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會先出來,你對某一個不好的習慣先死了心,然後慢慢那些習慣的人,才會對你死了這條心,而且是死透了,連找你都不找了,那麼世界對你的影響就棄絕了,所以這是有一個過程的。「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這是開始;「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這是末了,到那個時候,那個引誘的力量就消失了,因為已經對你不感興趣了,放你去了。
Ⅰ、引言:天犬The Hound of Heaven (Francis Thompson 1859-1907)
這是詩人Francis Thompson寫的一首長詩(Biographical ode),他一直在逃避上帝的愛,但是上帝不放棄他,一直追著他,最後他把自己的經歷寫成了一首詩。他用天上來的獵犬做為象徵,以天犬來表達上帝對他的愛,我在本週牧函裡詳細介紹他坎坷的生平,以及這首長詩的意思。由於這首長詩是以古英文寫成的,我在福樂神學院讀書的時候,我的老師就要我們讀這首詩,很艱澀難讀,所以我請台大的英文教授邱錦榮姊妹幫忙翻譯這首長詩的第一段(總共有五大段),我試著把第一段唸出來讓大家體會一下,Thompson他所領受上帝的愛是怎樣的愛,我把它翻譯成「天犬」,英文是The Hound of Heaven,它是由Francis Thompson (1859-1907)這位英國詩人所寫的一百八十二行的長詩:
「
I fled Him, down the nights and down the days;
I fled Him, down the arches of the years;
I fled Him, down the labyrinthine ways Of my own mind;
and in the mist of tears I hid from Him, and under running laughter.
Up vistaed hopes I sped; And shot, precipitated,
Adown Titanic glooms of chasmed fears,
From those strong Feet that followed, followed after.
But with unhurrying chase, And unperturbèd pace,
Deliberate speed, majestic instancy,
They beat―and a Voice beat More instant than the Feet―
"All things betray thee, who betrayest Me."
ά γάπη(agape)這個字看來很簡單,大家的翻譯也都一致,但是問題是ά γάπη (agape)是什麼意思?特別是上帝的愛,是什麼意思?看來就不簡單了,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26節說:「使祢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這句中的愛都是用ά γάπη(agape)。有一位叫作Donald Arthur(D.A.)Carson的神學家,他是我就讀三一國際神學院時的新約老師,他在2000年出版了一本薄薄的、不易讀的神學書。書中他闡釋「上帝的愛」是:「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上帝的愛是一個艱深的教義)」,不是很容易完全了解,我們常常是只抓到上帝愛的一部份,然後把它絕對化,我們忘了上帝的愛其實不是只有這樣。
首先,我們講到上帝的愛就要記得,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神,如果上帝只有一位,上帝沒有對象,祂怎麼愛?又怎能說上帝是愛。既然上帝是愛,這樣看起來祂似乎一定要造人,或是造天使…來愛,結果創造變成是上帝的必須?其實不是。我們信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神,在永恆當中,一切還沒有受造以前,父愛子、子愛父、父愛聖靈、聖靈愛父,祂們三位彼此相愛,所以這個愛不需要用創造來滿足,有些人說:「既然上帝是愛,祂就非造我們不可」,祂沒有非造我們不可,祂造我們純粹是祂的自由,因為上帝本來就是一個團契,就是一個三位一體的團契,可是這個愛我們講不清楚,這是一個奧秘(This is Mystery),祂們愛到完全合一那樣的愛,所以我說這是奧秘,耶穌說:「…因為創立世界以前,祢已經愛我了。」(約17:24)在宇宙還沒有存在以前,這個愛就已經存在,這是第一個愛,是上帝最根本的愛,其它的愛都是從這個愛衍生出來的。
Ⅵ、結論:操練上帝的同在 Practice the Presence of God. (Brother Lawrence)
最後我想用勞倫斯這位弟兄來作結束,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弟兄,他是十五世紀一位法國的修道士,因為他沒有讀過什麼書,所以他進修道院的時候,修道院的住持不曉得怎麼讓他進去,因為進去的人是修士要當神父,是要念神學院的,住持就問他說:「你會什麼?」他說:「我什麼都不會,只會煮飯,可是我想到修道院。」住持說:「那你就來當廚子好了」,他這一生就在廚房煮食物給兩三百個修道院的修士吃。可是很奇妙的,他雖沒讀什麼書,可是他慢慢的跟神進入愛的關係裡面,到最後,包括修道院的院長有困難的時候,也會跑去請教他。他沒有寫什麼書,因為他沒讀過書,在他去世以後,那間修道院的院長,就把有關他的所有資料收集起來,包括他寫給朋友的幾封信、他與別人所談的話,出版了一本很小的書,這本書有中文版現在也買的到,叫作操練上帝的同在(The practice of the presence of God)。他的本名是Nicholas Herman,他進去修道院的時候,人家給他一個聖名,叫作Lawrence(勞倫斯),大家稱他為Brother Lawrence(勞倫斯弟兄)。這本書很簡單,如果你有興趣,想要學習什麼是愛,我想這是一本很好的書。其實他本來生命的歷程也是很平凡,當兵受傷,找不到工作,然後不曉得要幹嘛,為了活命才跑到修道院裡,他並不是一個一開始就很高尚的人。有一年冬天下雪很冷的時候,他看到一棵光禿禿的、好像死掉的樹,在寒冬裡這種樹很常見,到處都是,可是很奇怪的,那一天他的眼睛好像突然被打開了,「咦?這棵樹好像死了,但是春天一到,它又長出很豐盛的生命…」,他突然在那棵樹上看到,那就是神的愛,「一棵好像死了的樹,神還愛它,像我這樣走投無路、受傷、人家不要的,神還愛我,神那麼愛我」當他有這樣的體會時,他整個人的生命都改變了。他後來寫下他對神的愛的體會,就是從一棵嚴冬的枯樹體會到神的大愛,這很奇妙。然後他回想上帝讓他在修道院當廚子,每天炒菜煮飯,可是他體會到,每一件小事上都有神的同在。做每一件事情神都是與他同在,所以很多事情他都可以做的很好,不管是挫折、失敗、成功,神都在那邊,這是他體會到的。他說我們不必為神做大事,包括洗衣服、掃地、不管做任何事情,神都是在那裡,神一直跟他在一起。另外,在所有的人身上,他都看到耶穌基督,比如說一個小廚子幫忙烤麵包,不小心把麵包烤焦了,怎麼辦,當他開始要責罵的時候,就想到那個小廚子就是基督,對基督就不敢罵的太大聲。所以他在自己的身上看到神的同在,在別人的身上也看到神的同在,他因為操練神同在,結果,哇,他整個人都改變了,影響了很多人。我想在這點上面我們要說的是,做任何事情的動機,是為了討神的歡喜,在待人的態度上是存著對人好像是對待主的態度,他是這樣的來操練與神的同在,用這樣的心來愛神愛人。讓我們一起低頭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