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系列(十):自己 -- 蔡茂堂 牧師 - 台北和平教會 講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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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系列(十):自己 -- 蔡茂堂 牧師
Written By 和平教會 on 2005年11月20日 星期日 | 下午6:49
寫作於2005.11.20
作 者: 蔡茂堂 牧師
台語
國語
Ⅰ、引言:最大的誡命有幾條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早。在管家系列我們曾講過工作、休閒、恩賜…….等等。其實神給我們最寶貴的禮物就是我們這個人,我這個人要怎麼管理?怎麼作好管家?我跟自己的關係怎麼樣才是最好?這也是神學上一個很大的議題。在一大群黑白的企鵝當中,只有一隻有顏色,牠會問自己這個問題:「我是誰?到底什麼叫作自己?我跟自己的關係怎麼樣才對?怎麼樣才好?」有一個律法師請教耶穌,說:「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才是最大的?哪一條最重要?」(太22:36)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37~39節)這樣的回答引起了一些討論,到底耶穌的回答裡面講到幾條誡命?一條?兩條?還是三條?既然祂說最大的誡命,有的人說是一條,這一條就是愛神(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可是耶穌馬上講到其次,其次是什麼?其次是愛人。好,那我們就說是這兩條吧(愛神愛人)。可是有一條藏在裡面,是耶穌沒有明講的,就是愛自己。所以這裡有神、人、己,因為愛人如己,那麼很明顯的,一個人不會愛己,他就不知道怎麼愛人,因為愛人要如愛己一樣,我們今天要講的就是這一部份――愛自己。
Ⅱ、認識自己 (Socrates)
我們真的不會愛自己嗎?還是每一個人都懂得愛自己呢?問題在這裡,什麼叫作自己?這個問題從古至今一直持續有人在思考,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的是希臘的哲學家蘇格拉底,他為了問這個問題,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甚至選擇死亡,因為他一直在尋求自己,要活出自己,結果讓雅典的市議會很頭痛,因為他每次提出來一個新的想法,都會造成大家的混亂,所以市議會開會要他決定:「是選擇被驅逐出境呢?還是選擇飲毒酒自殺?」結果他選擇飲毒酒尊嚴而死。這張圖描述的就是他最後選擇喝那杯毒酒,為了要維護自己。所以「己」很重要,不能夠被政治或大家的決定所左右,所以他拒絕選擇自我放逐以求生,他寧可選擇飲毒死亡。蘇格拉底為什麼會變成哲學家?聽說是因為他有一個很凶悍的老婆,當他決定選擇死的時候,他的老婆就決定離開他了,他的學生都哭的很傷心,只有兩個人還沈得住氣,一位是柏拉圖,另一位是Crito克里托。蘇格拉底強調〝人要活出自己〞,他講了一句話:「認識你自己」(Know Thyself)。人們一直在尋找,〝到底自己是什麼〞?〝Self〞是什麼的答案。
1、原我、自我、超我 (Sigmund Freud)
第一位提出來還被人家記得的就是精神科的老鼻祖Sigmund Freud(佛洛伊德),他說:其實要認識自己不是那麼簡單的,自己是很複雜的,他就引用冰山做比喻,海面上看的到是一小塊,但海面下有十分之九是看不到的,然而自己是包括這上面和下面兩部分,海就把冰山切成三部分,一部份是一直看得到的,叫作「意識」。一部份是永遠看不到的,一直在海面下的,這個叫作「潛意識」。可是還有一部份是介於海面上下浮動之間,有時候看得到,有時候看不到,他把它稱作「前意識」。他認為我們的自己是住在這三層(樓)裡面,怎麼住法呢?他就把自己分成三個區域來講,有一個完全住在地下室,他把它稱作「原我」(Id)。這個「原我」只有一個原則,就是要爽快就好。一歲的時候當我們開始對外界環境有認知感覺的時候,自我(Ego)就產生了。「自我」所要考慮的是自己與現實的世界的關係。差不多到五歲的時候,小孩子又由於父母的教導產生是非善惡的分辦能力,那就是〝超我〞(Super ego)。這是佛洛伊德的理論。「超我」所考慮的是完美原則,百分之一百,絕對的對,所以「超我」是道德,「原我」是慾望,「自我」是理性,這是一般人瞭解的佛洛依德理論。佛洛依德發覺〝自己〞不是那麼單純,自己裡面是很複雜的,它們會吵架,怎麼吵架?在中間的地方,「超我」會跟「原我」吵架,「自我」也會被拉進來,「自我」還要考慮外面的世界是怎麼回事,所以「自我」最麻煩,最後「自我」要作決定,到底要怎麼辦?這就是佛洛依德所認為的〝自己〞。
2、頑童、耆老、陰影 (Carl Jung)
他的學生Carl Jung(容格)認為不只是這樣,他到印度去研究宗教,想要把宗教的經驗和自己連起來,Carl Jung認為其實我們的自己,它有看得到的部分,但也有看不到的部分,看得到的部分我們可以說是一個調皮的小孩,他每天很快樂的嘻嘻哈哈,可是裡面好像還有一個有智慧但是行動緩慢的老人,這個老人代表智慧,這個小孩代表的是活力快樂幽默,但是不要忘記還有一大塊,就是你也不喜歡,不要知道的部分,就把它放在「陰影」(Shadow)裡面,這是Carl Jung所說的自己。他說人還不只這樣,上帝造人還造男造女,所以就更複雜了,裡面的男性面叫作Animus,女性面叫作Anima,也就是說男性有女性面,女性也有男性面。但不管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有自己的陰影,,有一些人慢慢的可以接受自己的陰影,彼此可以活在一起,有一些人則一生都和自己的陰影在打架,一直拒絕承認自己有陰影,可是更複雜的是,每一個男人裡面有一點女人,每一個女人裡面有一點男人,這是Carl Jung提出的,所以人性就變得非常的複雜。
3、好我、惡我、非我 (Harry Sullivan)
接下來是佛洛伊德的學生,他叫作Harry Sullivan(蘇利文),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兩面,一個是小天使,一個是小魔鬼,小天使就叫作「好我」。小魔鬼就叫作「歹我」。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就是以彼得為代表),就是「不是我」(非我),「非我」就是比「歹我」更歹,歹到不敢承認那是我。所以每個人裡面都有三個我,一個是「好我」,一個是「歹我」,另一個是「非我」,「非我」是比「歹我」更糟糕,我們連承認都不敢承認,看它都不敢看它,也就是Carl Jung講的「陰影」(Shadow),它根本是被我們放到佛洛伊德所說的「潛意識」裡面那個部分。
4、公開、隱私、盲點 (Johari Window)
後來有兩位加州大學的心理學家,一位叫作Joseph Luft(約瑟魯夫特),另一位叫作Harry Ingham(哈利英翰),他們兩位一起發展出一套理論(用名字的前幾個字母Jo與Harry拼在一起),叫作「Johari Window周哈利窗」他們是根據自己與別人的關係來瞭解〝自己〞。這個「周哈利窗」在心理學及社會學上相當被廣泛的使用,簡單來講就是,人與人之間有四個房間,開了三扇窗戶。有的窗戶是開兩邊(公開),所以可以從個這房間,我看得到你,你看得到我,這個是「公開」(Public)的部分。比如說你今天戴耳環來作禮拜,耳環就是你公開的部分,你自己也知道是自己戴上去的,你也希望別人看到你的耳環,不然你戴耳環作什麼,所以這個耳環是公開的部分。但是如果你今天不小心穿了一雙破鞋子,你不會秀給別人看,只有你自己知道,這叫作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的,這部分我們稱作「面具」。我們會把它藏得很好,這是我們的缺點,不喜歡被別人知道,就像穿了一雙破鞋子一樣,這是屬於第二個「面具」的部分。第三個是你自己不知道,但是大家都知道的「盲點」。比如說結婚典禮時,新娘的結婚禮服背後的拉鍊沒有拉好,新娘自己走得很高興,但是大家都知道新娘的背後出了一點狀況,這是每個人都有的「盲點」,別人看得很清楚,只有你自己不知道。還有第四個房間是根本沒有開窗戶的,你我他都不知道,這個叫「無知」。好像你的第一個細胞開始變成癌的時候,你也不知道,醫生也不知道,你的親友也不知道,你仍然過得很好,這個叫作「無知」。常常把我們殺掉的就是這個「無知」,所以Johari Window就勸我們說,我們經過怎樣的關係,可以把「無知」拉到「盲點」或是「面具」來,當然這有很多方法,但是我今天不是講心理學,如果你們有興趣,可以看「牧函」上有Johari Window更詳細的介紹,其中有很多的應用,你可以從網路上查到Johari Window(周哈利窗)方面的資料。我要講的是,〝自己〞是很複雜,有藏起來的,有自己不知道別人知道的,有都不知道的,有大家都知道的,所以從佛洛伊德到Johari Window,大家都曉得自己沒有那麼簡單,我的裡面會吵架,有不一樣的聲音在那裡,有許多不考慮在其中。
我知道 我不知
你知道
公開
盲點
你不知
面具
無知
Johari Window(周哈利窗)
Ⅲ、保羅的掙扎
保羅在今天我們讀的經文裡面所反應出來的,也正是一樣,「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7:15節)保羅說的這個「我」是同一個我嗎?還是「我」裡面不同的部分?既然你願意,你為什麼不做呢?「願意的我」和「去做的我」是一樣的嗎?
「…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15~17節)這個我裡頭的罪「是我」還是「不是我」?這是不同的我嗎?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18~19節)這個「願意的我」和「不作的我」是同一個嗎?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20節)這又是什麼?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1節)這個惡是我嗎?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22節)這是哪一個我?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3節)「另有個律」和「心中的律」和被擄去的「我」,這三者有什麼關係呢?後來他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25節)所以保羅在這邊有很掙扎的描述,他的內心有好多個「我」在那邊爭戰,好像每一次他都失敗,這在神學上就產生一個問題,這是「拉比保羅」內心的掙扎?還是「基督徒保羅」內心的掙扎?是一個「不成熟的基督徒」內心的掙扎?還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內心的掙扎?這樣的矛盾,這樣的失敗,到底描述的是哪一種狀況?以前傳統的答案是說:這是還沒有信耶穌的人才會這樣,信耶穌的人都已經聖潔了,不會這樣的。可是慢慢的我看到的有些釋經學接受說這兒指的是基督徒內心的掙扎。其實一個信主的人,而且是越聖潔人,越成熟的基督徒,這樣的掙扎是越厲害的。
1、良善律法副作用
這話怎麼說呢?在這裡我們看到保羅遇到一些困難,第一個困難就是律法的問題。律法是好的,律法是告訴我們何謂善,何謂惡,但是問題是,知道律法以後往往做不到,而且知道以後,本來不會去做的就開始會去做了,這是沒有想到的副作用,本來我不知道什麼叫作貪心,我也不會貪心,但是當律法說不可貪心的時候,我卻開始貪心起來了,這是很奇怪的,是沒有想到的副作用。「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羅7:7~8) 從國小開始,我們一直要把我們的小孩教好,包括父母親,希望他好好的做人,可是很奇怪,怎麼教不來?那個困難在哪裡?當我們長大以後,我們會不會也有這種問題?就是我已經立定決心要這樣做,可是實際上事情來的時候,為什麼做出來都不是我想做的,你有這樣的矛盾嗎?這正顯出了道德教育的無奈。
2、心靈願意卻軟弱
保羅遇到的第二個困難是心靈願意卻軟弱,就像當年主耶穌要上十字架前一晚,在客西馬尼園懇切禱告時,囑咐門徒等候和祂一同儆醒,主三次回到門徒那兒,卻發現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眼睛困倦。所以耶穌對他的學生說:「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1)你有這樣的困擾嗎?
3、屬靈爭戰在人心
最後的一個困難就是屬靈的爭戰。如果只有我,那還簡單些,可是還有一個小魔鬼,和一個小天使在你的耳朵旁邊嘰嘰喳喳不停的吵,屬靈的爭戰不是在外面,而是在我們的心裡面,以弗所書第六章12節說:「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作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我們的「我」變的很複雜,這個所謂的魔鬼或是罪惡對我們的影響,在信了耶穌以後還有嗎?還是信耶穌以後罪都沒有了?這是一個問題。
Ⅳ、稱義到成聖 (Justification to Sanctification)
如果你上過我的洗禮班,我曾稍微作過這樣的分析,今天我們再次思想一下為什麼,一個已經信了耶穌的人,他還有罪的掙扎?這裡有兩個英文字,一個叫作Justification,另一個叫作Sanctification,從「稱義」到「成聖」(Justification to Sanctification),這兩個字很不同。「稱義」是一個法官的判決詞,叫作「不起訴處分」,所以這是一個地位的問題,「成聖」是實際生活上經歷到神的性情,直到我們的心裡面和生活上的改變,所以這是兩件事情,可是這兩件事情是有關連性的,我們一起來看看。「稱義」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成聖」是聖靈在每一個基督徒心裡面想要做的更新的工作;「稱義」是指在你一生當中只要你信了耶穌,你就稱義了,一生只要一次就可以,「成聖」卻不是,是一生不斷在磨練的一個過程,並不是一次就解決了;「稱義」是悔改相信,「成聖」是要傾聽聖靈的聲音,順從聖靈的話,你才有辦法成聖;「稱義」是把你罪的刑罰免除,「成聖」是讓你每一天犯罪的行為減少,所以這個罪刑和這個罪行是不一樣的;「稱義」是讓你得到永生的地位,「成聖」是讓你過得勝的生活。所以你看的出來,信耶穌以後,由於有聖靈的介入,但是我們的罪性還在,所以罪刑雖然去掉了,還是有可能有罪行,加上聖靈在我們裡面提醒,所以我們基督徒是越來越掙扎,裡面的交戰不是減少,而是增加,越聖潔的人,越愛主的人,內心的交戰是越厲害,自我的矛盾越厲害。
(稱義) → (成聖)
救恩 基督救贖 聖靈更新
時間 一次事件 一生過程
回應 悔改相信 傾聽順從
罪惡 免除罪刑 減少罪行
聖徒 永生地位 得勝生活
Ⅴ、真正的自愛
1、接納自己的軟弱
從這個角度來看,什麼是真正的自愛?你說要愛人如己,你怎麼樣愛自己呢?首先第一個要承認你有陰影,你有「歹我」,你有「非我」,很多人不願承認,所以他就沒有辦法面對自己的缺點,接納自己的軟弱。這個保羅做的最好,他承認自己的不行,不只這樣,他還說:「…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愛自己,第一件要做的是承認自己有軟弱。「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
2、避免自己偶像化
第二個,當你得勝,做的好的時候,不要就以為自己是了不得了,你是全世界最偉大的,好像小孩坐在地球上面當國王,而把自己絕對化,偶像化。我們這個人不是有兩面嗎?一個「好我」,一個「歹我」嗎?這個「好我」有時候人家會稱讚你,被稱讚久了,就忘了自己還有「歹我」,以為自己都是「好我」,於是把自己高舉膨脹到絕對化,把自己偶像化,這有很大的危險。保羅和巴拿巴曾經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情,於是有人說:「有神藉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了。」(徒14:11)他們把保羅當成神看,把他絕對化了,結果保羅和巴拿巴趕快把衣服撕破,跳到他們中間說:「各位,你們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只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請你們不要搞錯了)」(15節)所以當你表現不好的時候,小心不要把它否認掉,說:「那不是我,那是別人。」表現得很好的時候,要小心,會有另一個問題,心想:「嘿嘿…那個是我!」覺得自己很偉大,其實這兩個都不是真正愛自己的人所應該有的態度。
3、逃離自戀的牢籠
不要被自己的善所迷戀,這是水仙花的故事(Narcissus),所要表達的,人若「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提後3:2)那就會變成水仙花,自己無法逃離自戀的牢籠。
4、脫去老我穿新我
我們既然有「歹我」「非我」,對基督徒來講,聖靈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你這個「歹我」「非我」拿掉,要給你換一個「新的我」,你願意嗎?聖經說到「脫去」和「穿上」,要把這個老我不好的,慢慢一點一點的脫掉,把新的好的我慢慢的穿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9~10)越來越有主的樣子,這是我們一生在掙扎當中,所要成長的方向。
5、分享自己的所有
當你真的有成長之後,還有兩件事情要做,你的「我」才會繼續長大,首先是要向外分享。所擁有的不是只拿在自己手裡,而是願意給願意付出,我很喜歡這四個字,叫作「連搖帶按」。「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6:38)你有沒有看過米店的人在裝米?把米箱搖一搖會放的更多,手再壓一壓,壓到滿出來。神要讓我們這個「我」長大,是當我們願意給的時候,我們就能夠領受,這個我們叫作Outward,自我有一個向外的成長。愛人如己的「愛人」成為「愛己」,這是一種成長。
6、獻上自己作活祭
另外一個是向上的成長,就是把自己獻給神,當作活祭。「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當我們願意把自己當作一個祭,願意獻給神,願意把自己跟別人分享,這個向外與向上的擴展,能夠使你的自己越來越長大,越來越成熟,這是真正的愛自己。
Ⅵ、結論: 捨去與得著的逆理
當你把你現在的「我」,抓的很緊的時候,這個「我」就死在你的手裡,那是自戀或是自大的結果,當你願意不斷的更新,而且不斷的向外分享,獻給神的時候,你這個「我」就會不斷的長大,不會死掉,「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這是耶穌講的一個很大的逆理(Paradox)――「喪失以便得著」。這是自我最難的一個功課,若你一定要抓住自己,那一定會抓死掉,當你自己願意「放」,這個「放」有三種:一種是把舊的不好的「放」,讓聖靈來改變,一種是把好的「放」,願意跟別人分享,還有一種是願意把自己「放」在神的手裡,奉獻給神,當這些「放」你放的開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你的自己不但沒有失去,反而得著,而且越來越豐盛,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上帝,你用塵土造人,並且吹了一口氣的時候,在我們的人裡面,既有塵土的部分,也有上帝的靈的部分。我們也發現,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我們常常跟保羅一樣,好多個「我」在裡面掙扎,求 主幫助我們,在我們學習怎麼與周圍的人與神相處的時候,我們也先學會與自己相處,幫助我們知道怎麼樣接納自己的軟弱,能夠接受聖靈的更新,我們也願意把你所給我們的,已經很好的部分,願意跟弟兄姊妹分享,也願意把自己獻在你的面前,藉著這樣的過程,我們可以不斷的長大,不斷的成熟,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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